1.
增進社會對心臟血管及循環系統的認知 (下文泛稱為心臟血管醫學) ;
2.
以公眾利益及教育市民為前提,提供心血管疾病諮詢
3.
推動及維持心臟血管醫療水準,確保最高專業質素和道德操守;
4.
定期舉辦醫學講座及示範以增進學院會員的專業知識。本會亦會因應個別情況允許非會員參加本會舉辦的教學活動 ;
5.
就一切影響學院利益的問題作出商討,並在適當時候推動或反對;
6.
本會可在符合學院目標或在延續及擴充學院發展或重組會員的前提下,申請、請求或建議通過相關條例 ;
7.
透過出版及發行有關心臟專科期刊、雜誌、文獻、科學作品及其他印刷品,促進知識交流;
8.
設立和管理圖書館,徵集或以捐款購買相關的科學書籍;
9.
在合乎本會立場及推廣本會宗旨的原則下,本會可設立、協助或支援其他慈善機構及公共團體;學院不得與任何機構合併,除非該機構也有與本會第四章同等內容的條款以禁止在成員當中分發任何資金或財產;
10.
以公眾利益為基礎,推廣、監察及評估有關心血管醫學的訓練 ;
11.
推動有利社會之心臟血管醫學研究;
12.
發佈有關本院的資訊 ;
13.
作為心臟血管的專業組織代表,就有關醫療事項發表專業意見。(會員代表學院發表言論,應純粹以達成學院目標為出發點);
14.
匯聚香港心臟血管醫學專家及學者;
15.
與本港其他醫學組織及公共機構協調,商討有關相互利益的事宜;
16.
促進心臟血管醫學的國際學術交流和聯繫:
17.
達成學院訂定的目標,及實踐與學院作風一致的措施
a. 接收餽贈和捐款,以用於宣傳本會上述提及的宗旨上;以捐款成立信託基金,資助有利心臟血管醫學發展的活動;
b. 註冊成立學院,並在恰當情況下獲取其他國家的專業認可;
c. 購買、租借或交易、僱用或用其他方法獲得被視為必需或有助於實現本會發展目標的建築物、器材或產業;
d. 執行其他有助於實現前述的學院目標的任何行動;
b. 註冊成立學院,並在恰當情況下獲取其他國家的專業認可;
c. 購買、租借或交易、僱用或用其他方法獲得被視為必需或有助於實現本會發展目標的建築物、器材或產業;
d. 執行其他有助於實現前述的學院目標的任何行動;
備註:本會宗旨以英文版本為準